索 引 号 -09-09-2021-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2-09 发布时间 2021-02-09
标 题: 2021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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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全额供给

  19

  19

  厦门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全额供给

  13

  13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文园休养所

  全额供给

  14

  13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坂休养所

  全额供给

  27

  23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镇海路休养所

  全额供给

  13

  12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前埔休养所

  全额供给

  23

  22

  厦门市军供站

  全额供给

  8

  7

  厦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全额供给

  18

  1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策制度建设,优化软硬件配套,指导各级做好服务中心(站)“标准化、示范性”建设,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努力推动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走向正规。

  (二)进一步抓好重点业务工作。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荣誉表彰活动,引导和鼓励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和关键时期发挥作用。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努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双拥共建优势,持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支持部队战备建设,努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涉军土地置换等协调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服务中心(站)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政治功能,着力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为58068.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14.76万元,减少2.2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81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12.74万元;

  2.历年结余255.6万元;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为58068.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14.76万元,下降2.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536.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64.97万元,公用支出771.68万元;

  2.项目支出44749.51万元;

  3.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8782.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12.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18.36万元,下降2.23%,主要是由于今年没有退役士兵安置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53.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六)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

  (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97.75万元。主要用于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八)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8509.65万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九)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234.82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27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主择业干部退役补助金发放。

  (十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1411.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十三)拥军优属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四)部队供应322.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十五)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307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十六)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76.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等工作的支出。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33.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医疗365.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九)公务员医疗补助13.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271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费、为部队办实事等支出。

  (二十一)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3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2287.8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方面支出。

  (二十三)厦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财政补助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方面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8.4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3.86%。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兄弟省市业务部门来厦考察、学习及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三公经费的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4.92万元,增长31.25%。主要是由于2020年局机关新增5名军转干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276.0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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