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48-07-01-2022-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 标 题: | 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 ||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9 |
19 |
|
厦门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
1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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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文园休养所 |
14 |
13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坂休养所 |
27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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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镇海路休养所 |
13 |
11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前埔休养所 |
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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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军供站 |
7 |
7 |
|
厦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18 |
1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以“喜迎二十大、奋进立新功”实践为载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矛盾问题化解,高质量落实接收安置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双拥共建成果,以实际行为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升级。指导各区更好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能力,坚持按照“五有”要求,继续深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搭建好五个平台、一个窗口,推进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升级。
二是完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面向广大退役军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根据上级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梳理修订我市相关政策、办法,为下步工作奠定政策基础。
三是完成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指导各区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完成转业军官、军休人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等接收任务,扎实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四是加大扶持就业创业与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介、专场招聘等活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及创业创新能力。
五是继续做好双拥共建支前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活动,继续协调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涉军土地置换、管线迁改工作。大力支持驻厦部队练兵备战,做好部队演练演训期间的拥军支前和军供保障工作。协调开展市、区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工作。
六是认真落实优待优抚政策。研究制定本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落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临时价格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56,248.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19.73万元,下降3.1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98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98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266.4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56,248.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19.73万元,下降3.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74.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70.53万元,公用支出804.35万元;
2.项目支出51,107.3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266.40万元。
(三)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0,25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82.2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30.53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2022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预算有所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7.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355.00万元。主要用于随军家属未就业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632.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18,987.40万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511.2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7,444.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主择业干部退役补助金发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3.60万元。主要用于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2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346.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28.7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等工作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26.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9.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900.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费、为部队办实事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厦门市退役军人局部门2021年和2022年均无政府性基金相关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和2022年均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7.2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兄弟省市业务部门来厦考察、学习及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3.83%,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三公经费的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2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层单位车辆使用时间长,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军休离休人员医疗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扶助、医疗保健、生活待遇费发放、阅读文件、组织重要活动、文体活动组织等,军休离休干部及5.12人员医疗费(地方)每月及时缴交。
2.立项依据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基层各个军休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资金投入计划:第一季度30%,第二季度25%,第三季度25%,第四季度20%
5.实施周期
1年为一个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64万元,未动用单位自有资金。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退役安置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保障军队离退休及其遗属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丰富军休干部生活。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局机关及基层各个军休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资金投入计划: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25%,第三季度25%,第四季度25%
5.实施周期
1年为一个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9,277.4万元,未动用单位自有资金。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13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2022年非在编人员待遇有所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