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8-09-00-2023-003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退役军人局〔2023〕6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时间 | 2023-08-15 |
标 题: |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未设置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的通知》(厦审改办〔2023〕7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容缺受理是指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申请人具备申请该事项的必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必要材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审批服务部门先予受理并审核,待材料补齐补正后正式作出审批决定的方式。申请人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事指南内查询容缺受理材料和下载容缺受理承诺书。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