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48-00-05-202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发布时间 | 2020-02-11 |
| 标 题: | 2020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0年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
全额供给 |
15 |
19 |
|
厦门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
全额供给 |
13 |
13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文园休养所 |
全额供给 |
14 |
12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坂休养所 |
全额供给 |
27 |
22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镇海路休养所 |
全额供给 |
13 |
13 |
|
厦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前埔休养所 |
全额供给 |
23 |
22 |
|
厦门市军供站 |
全额供给 |
8 |
8 |
|
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厦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全额供给 |
18 |
1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加大退役军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贯彻落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工作运行体系。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转机制,优化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修订完善涵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领域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和关怀救助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巩固双拥共建工作优势。积极部署创建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新时代双拥创模活动,不断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六)进一步做好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畅通安置渠道,完善军转安置办法和程序,切实提高安置质量。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常态化举办就业创业培训和专场招聘活动,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七)进一步加强褒扬纪念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挖掘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模范退役军人褒扬宣传活动,弘扬积极能量。加强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营造铭记英烈功勋、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59383.10万元,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59131.10万元;
2. 历年结余252万元;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59383.10万元,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014.85,其中,人员支出3231.58万元,公用支出783.27万元;
2. 项目支出46041.65万元;
3.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9326.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131.1万元,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9万元。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企业改革补助20.31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
(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468.27万元。用于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八)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8384.92万元。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九)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240.11万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十)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354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主择业干部退役补助金发放。
(十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861.8万元。用于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915.26万元。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十三)拥军优属40万元。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四)部队供应381.66万元。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417.02万元。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十六)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60.81万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保密等工作的支出。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12.46万元。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医疗389.7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十九)公务员医疗补助10.08万元。用于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294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费、为部队办实事等支出。
(二十一)义务兵优待1950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优抚支出3073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二十三)退役士兵安置2682.07万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
(二十四)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5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退役军人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暂无相关出国出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7.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兄弟省市业务部门来厦考察、学习及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75万元,由于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部门的,故无法与上年度预算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8.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03.9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