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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示范班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10:38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帮助退役军人提升企业运营管理能力,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近期举办一期厦门市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示范班。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企业扶持政策规定,讲解企业运营发展、创业创新等相关内容。通过辅导授课、互动交流、实地参观、分组研讨等形式,着力帮助学员提升管理企业能力、开拓创业思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企业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

  邀请相关专家,讲解民营企业经营困境、出路与对策,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内容,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内容,邀请“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交流分享。具体培训日程及内容后续通知。

  二、参训人员

  培训面向厦门市退役军人企业家(企业创始人、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此次培训共安排80人参加。

  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点企业、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获奖企业、省(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可优先参训。

  意向参训的军创企业家,需向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电话:

  思明区:0592—5910073

  湖里区:0592—2878370

  集美区:0592—6213695

  海沧区:0592—6584027

  同安区:0592—7030677

  翔安区:0592—7880193

  三、时间地点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共4天。

  培训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四、其他事项

  1.意向参训的退役军人企业家,按照接收安置地、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向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参训,并向各区局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4日。

  2.培训期间食宿费由主办方负责,往来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