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促进政府门户网站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所有政务类信息。
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发布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均需填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一)局机关各处室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政策文件解读等,由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转局办公室上网发布。
(二)局属各单位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由本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转局办公室上网发布。
(三)凡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信息,由局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网发布。
二、主流媒体信息
局办公室负责采集中国政府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新华网)、厦门日报等官方权威媒体的信息,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转载发布。
三、 局长信箱及在线咨询信息
局办公室和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负责受理诉求人有效来信和咨询,转各业务处室办理后,及时网上答复并选登。
四、 保障措施
(一)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推进门户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工作,对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负总责。
(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对本单位、本处室发布在门户网站的信息加强审核把关,并强化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督,协助局办公室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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