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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6 16:57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采购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加入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旨在遴选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誉良好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各类物资、服务及工程项目采购提供代理服务。入库机构将有机会承接我局在一定期限内的各类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获得厦门市级政府采购网操作权限的社会代理机构,并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设有办公场所;

  (二)具有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代理机构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三)拥有不少于10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的专业能力;

  (四)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五)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六)2024年以来,代理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的项目不少于10次(含)以上,业绩良好。

  三、报名材料

  报名的代理机构需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代理机构等级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佐证;

  (四)专职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不少于10人,且承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不少于3年);

  (五)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相关证明资料;

  (六)公司简介(含承诺书)。投标单位简介,并出具承诺函(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2024年以来,代理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的发布截图(不少于10个(含));

  (八)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以上相关资料提交一式1份,须加盖公章、装订、密封)。

  四、入选程序

  局成立评审小组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投票。前6名(A级前3名,B级前3名)的代理机构入预选名单,并建立备选名单若干,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入选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和备选库。如果少于6家符合条件,我局将再次公开征集。

  五、动态管理

  我局将对代理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考核,对出现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信用恶化的机构,及时清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服务的;

  (二)等级降为C级的;

  (三)代理项目中综合评价为不满意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五)营业执照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

  (六)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七)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八)未达到服务承诺要求的。

  本次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试行1年,运行期间若代理机构库不足6家时,我局将从备选名单中按顺序补充进代理机构库。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 17:00之前递交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可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186号双拥大厦402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2-2226260

  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6日